中国的政治体制必须要进行改革,不改革将来势必出大麻烦。这已是绝大多数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共识。然而,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为何迟迟不能启动?关键是什么?我认为,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党治还是要宪政?要党治,必然会出现以党代政,甚至以党代国;要宪政,实现依法治国,必然要削弱党治,但能够实现政治清明,民主自由。
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明摆着就是以党代政,以党代国。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教合一,三位一体,其粘合程度之强远远超出民国时期的国民党政府。那个时候,虽然老蒋天天嚷着“攘外必先安内”,将共产党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但共产党毫不畏惧,不仅天天骂国民党“以党代国”,独裁腐败,顽强的生存了下来,而且战胜和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那个时候,共产党是最大的在野党,也是最大的反对党。执政党让人民看不到希望,而共产党却以温和的土地革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政承诺赢得了民心,赢得了政权。
然而,1949年后的情形是,国民党政府退守台岛,痛定思痛,实行宪政,平均地权,积极推进民主改革,实现经济腾飞,进而完成伟大的民主政治试验,真正实现两党轮流执政。在大陆,共产党赢得政权,不兑现民主承诺,反而变本加厉地加强意识形态控制,频频发起思想改造(洗脑)运动,从精神甚至到肉体消灭反对派,搞得民不聊生,经济濒临崩溃。改革开放以后,经济腾飞,举世瞩目,然而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国企改制后企业法人摇身一变而成为权贵资本家,垄断国有资源和大中型国有企业。而党政不分,寻租泛滥,导致普遍腐败,人心糜烂和道德退化。另一方面,任意修改宪法,却从未真正实现公民的言论、出版、结社、集会的自由。政治上由于形式上没有一个反对党,因而可以一意孤行,对广大人民强烈的政改呼声置若罔闻,不屑一顾。
中国不是没有宪法,然而中国的现状是有宪法,却无宪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上位法,任何法律法规都必须以宪法为原则和指导。然而在中国,哪怕就是一个地方性的临时法规或一纸红头文件都可以轻而易举地随随便便地违背宪法,践踏宪法,超越宪法。在中国,由于长期的愚民教育,国民普遍缺乏宪政意识,宪法毫无尊严可言,形同虚设。
中国为何有宪法而无宪政?有人说:核心问题是中国有宪法,但却没有受理违宪诉讼的机构,没有对违宪者进行宪法制裁的机构。还举例说为什么刘少奇高举宪法最后迫害而死?因为那时的他,除了手里有宪法这几张纸以外,没有机构受理他的违宪诉讼,也没有机构对迫害他的违宪者进行宪法制裁。持这种看法的人我认为很天真,在三权尚未独立,缺乏权力制衡的中国,即便设立了宪法法院,或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宪法仲裁(违宪制裁)委员会,就意味着能够实现真正的宪政吗?
这其实只是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倘若没有制度的保证其作用将十分有限,那么能够提供有效保证的应当是什么制度呢?唯一的答案:只能是民主制度。然而就是在这里有个死结,即在今天的中国大陆,执政党的权威地位是绝对不可动摇的。这就是问题的总根源。邓小平时代,试图解决党政不分的问题,比如1980 年邓曾经宣布了一条规定:“今后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都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讨论,决定和发布文件,不再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发指示、作决定”,以便“真正建立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从上到下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邓选》ⅢP.299)但实际的情形已如我们所看到的,执政党依然凌驾一切,渗透一切,统治一切,管理一切。一个大字不识的老百姓都知道在村里,在乡里,在县里谁说了算,都知道谁是一把手,知道中国的政治其实就是一把手政治。这个一把手是什么?其实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代理,而这个当今中国权力最大的利益集团既掌握着话语权,立法权,又掌握着司法权,行政权,而且话语权、立法权、司法权又统统归属于党和政府行政权之下。每年“两会”期间,代表席第一排齐刷刷就坐着中国党政各级官员代表已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道刺眼的风景线,说他们代表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为人民说话,上帝都会哈哈大笑。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人热衷北欧民主社会主义,但是民主社会主义主张在民主体制里进行社会主义运动,其前提是放弃统一的世界观并实行多党制,这在中国根本行不通。又有人提倡和拥护宪政社会主义,比如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国内甚至出版了《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目前已出版第一辑《大国复兴的宪治之道》)。最近,原《人民日报》评论员马立诚特别推荐西北大学政治传播研究所所长华炳啸的新著《超越自由主义》,认为华炳啸主张的“宪政社会主义”,在坚持中共领导的前提下着眼于国家的宪政民主化,积极推进分权与放权,或许“是应对当今中国诸多问题的一剂良药”。《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周瑞金也高度评价这本书“点到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要穴”。
这个要穴是什么?简言之,就是执政党如何放权和多元利益表达层面如何分权。
华炳啸提出的“宪政社会主义”最大的特点是不主张抛弃传统的一党制,而是要求革新传统的一党制,以使这种政党制度具有新的适应和吸纳现代化变迁的能力,从而在“参与”“竞争”“共识”“多元化”“二元化”“一元化”,以及稳定、发展和改革之间达致新的平衡,获得新的生命力。对于如何实现这一新的平衡,华炳啸认为,应当重点解决党权与治权的区分问题。党权,主要管信仰系统,追求一元统一性,而治权,主要指行政与司法等政治系统,讲究分权制衡性。处理党权和治权的关系关键是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战略共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战略稳定力量)的前提下,着眼于国家的宪政民主化,积极推进分权与放权,从而克服原来的斯大林式“集权社会主义”模式的集权顽症。
华炳啸把他的宪政民主理论集中表述为“理想的宪政民主政体应当是‘参与’(如多元利益表达层面)、‘竞争’(如二元政策竞争层面)和‘共识’(如一元价值整合层面)三个功能层面的有机结合。”(《超越自由主义》,第24页)或者说是“在保持其一元战略共识层面的传统优势的同时,积极建构体制内的二元公共政策竞争层面(即首先把竞争机制引入政府治权领域,试行政府治理团队的二元竞选组阁),同时发扬人民政协(议政院)传统优势,借鉴法团主义理论成果,积极培育体制外的多元利益表达层面,建构公民社会,弘扬公民精神。”(同上书,第455—456页)
华炳啸的难能可贵之处不仅在于提出了“宪政社会主义”的新理念,(当然,是否是真正的宪政,还需进一步研究),而且还提出了一整套详细的制度设计方案,包括推进党内民主方案。他的竞选组阁制和议政院制被认为是最具有创造性的。
问题是,这种竞选组阁制和议政院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多元性与社会主义政党先天固有的的一元统一性真的能够相互协调、和平相处吗?社会主义的刚性优势就在于高度集权和一元化,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这是当年连罗斯福总统都羡慕不已的,虽然他并非不清楚高度集权的弊端。在权力高度集中的情况下,该如何保证竞选组阁制和议政院制在程序上不出问题?
其次,华炳啸提出的宪政民主思想一旦落实到实处必然有削弱执政党的领导和权威地位的嫌疑,这也就是为什么《乌有之乡》骂他“复辟资本主义”。而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极其复杂的情况下,任何放权和分权的提议都有可能被视为图谋削弱党的领导。因为关于政治体制改革,中央早就定了调。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核心的问题不是政治体制要不要改,而是朝着什么方向改。”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绝不是要放弃或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绝不是要放弃或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而是要改革那些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人民要求的具体制度和体制,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再次,华炳啸想当然地认为党权主要管信仰系统,恐怕也罔顾了事实。拿一个县委书记为例,如果你让他只管精神文明和意识形态,他愿意从命吗?连傻子都知道主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资源配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这些体现行政大权的有形的东西才能显示出权力的重要性。党要管党,当然正确,但也要管人、财、物,一样都含糊不得。
更何况,除了建国后的某一短暂时期,中国何时有统一的精神信仰了?当今中国,邓小平思想、老左派思潮、新左派思潮、自由主义思潮、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民族主义思潮、新儒家思潮和民粹主义思潮,以及各种宗教思想,五花八门,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不热闹。从哪里能够看到一元价值整合的可能呢?你总不能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当做一个筐吧!
到头来,价值整合恐怕只是一个幌子,而意识形态领域的垄断和控制才是执政党想要的。日前,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表示,要尽快地让民营出版业由体制外变成体制内。这无疑释放了又一个进一步加强约束言论自由的信号,也让我们深感在中国要想开放党禁,实行宪政真是太艰难了。
对于华炳啸提出的“全国人大代表不应该由官员兼任”的主张,我是非常赞成的。但他说“国务院总理也应由党代会选出两人,两人到全国人大代表前辩论,然后投票选出。”我就看不出有什么新意,难道国务院总理一定要在共产党员中产生吗?民主党或者非党派人士不行吗?
改来改去,恐怕还是三种结局:意识形态高度控制,以党代政未有改变,经济垄断变本加厉。
正因为如此,我并不看好“宪政社会主义”,虽然它确曾让我眼前一亮。对自上而下的政体改革也不再存有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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