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17时45分许,徐州丰县首羡镇一运送小学生校车侧翻。按照新闻常规和报纸出版发行的周期,这条新闻绝对能赶上当晚印刷的第二天即12月13日的报纸的,但是,没有!
14日应该报道了吧?报道了,但是,报道的重点不是事故本身,而是丰县人民政府的通报会,题目是《丰县人民政府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接送学生车辆事
故处置情况》,
“12月12日下午,丰县首羡镇一辆核载52人的接送学生车辆接送47名首羡镇中心小学学生回家,途中因躲避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侧翻滑入路边水沟,致使
15名学生因溺水、窒息而抢救无效死亡。”寥寥数语、84个字介绍了下情况之后,然后开始不厌其烦地报道省、市、县三级领导是如何“高度重视”,
分别用了81个字、105个字和90个字。
紧接着就用493个字,介绍了有关部门如何救治和善后的感人事迹和伟大成绩。“以上8名伤员除1名
病情较重外,其余7名病情趋于好转,生命体征平稳,13日早上均进食了早餐。”“与现场抢救组、医疗救治组工作一样,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新闻应急组
和后勤保障组工作进展也比较顺利。”
最后,丰县县委、县政府信誓旦旦地表决心,“将认真查找问题,并切实整改,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神圣职责,贯彻始终,同时也恳请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监督。”
那么,这条新闻应该怎样写呢?我们可以比较一下,中新网记者朱志庚、邵国栋对同一事件,写了《政府通报江苏丰县校车事故:校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看看
人家是怎么报道的。在中新网的新闻中,在介绍情况时候,点明了“当时开车司机洪旭同时也是车主,司机本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已经被警方刑拘。”交代了责
任人,反观《徐州日报》的文章,你看不到责任和责任人,只看到领导活动。
然后,“13日中午放学时间,记者在首羡镇中心小学门口看到……”
“经过仔细寻查,记者找到了事发当天乘坐校车的一个男孩子。”“记者在几个学生和一些家长的带领下,在首羡镇街北头找到了校车车主洪旭的家。”“13日
14时许,记者来到专门停放丰县事故车辆的鹏越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查询涉事校车的踪影。”“记者赶到位于丰县经济开发区的丰县公安局东侧的车辆检测站”。
人家中新网记者是在寒冷的冬天,风尘仆仆赶赴有关地方,马不停蹄地采访各方当事人,综合多种信息,才形成一篇文字。
人家顺便还挖出了肇事司机还负责部分学生吃饭问题,“家长说,孩子们平时不回家就在这里吃午饭”这又是一个利益链条的环节。只有深入采访,才能发现问题啊。
再看《徐州日报》,除了领导高度重视,就是有关部门在辛勤努力工作。简直就像领导们在参加某项活动的剪裁!显然《徐州日报》的记者根本不去现场,是坐在有暖气的办公室里,根据丰县官方方面传来的电子邮件剪辑而成的新闻,一片官腔,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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