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2岁的李铁,常在网上发表文章,推动民主、宪政国家和直接地方选举,他在2010年9月被武汉国保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10月被正式逮捕。2011年4月18日,武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李铁发表《人以尊严为天》等文章,以民主为名,实行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中国;又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党派,与敌对势力网站联系,建议判刑十年。
李铁否认控罪,指参加党派是为了学习宪政,参加小型集会也无意颠覆国家政权,亦不知道什么是敌对势力的网站。官派的李铁辩护律师替他进行无罪辩护,又指检方证据不足,不能以意识形态事物定罪。法庭事隔九个月才判刑。
李铁是最近一个月以来被判重刑的第三位异见人士:去年12月23日,四川陈卫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狱九年;12月26日,贵州陈西被当局以同样罪名判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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