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掌控群众中的“危害稳定因素”,当局大量发展“维稳信息员”,大打毛泽东多年倡导的“人民战争”——这正是“维稳办”与政法委和“综治办”依赖专门机构那一套做法有根本区别的独门秘诀,也是被称为“大维稳体系”的关键因素。
“维稳办”大力发展“维稳信息员”,基本上是一种半公开的行为,有时甚至大张旗鼓地宣传,显然觉得理直气壮,甚至将信息员直言不讳地称为“耳目”。
例如:深圳罗湖区笋岗街聘任“义务维稳综治信息员”,让他们“发挥耳目作用”,仅2008年7月25日这一天,就聘任了邓国章等59人为街道首批义务维稳综治信息员,他们的任务是:分布在大街小巷,公司单位,辖区的每一个角落,“辖区内发生治安及社会不稳定事件,笋岗街道的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就能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作出处理方案,做到对辖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将辖区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和控制在初始阶段,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江西萍乡市还举办维稳信息员经验交流会和表彰会,芦溪县一位信息员介绍经验说:“为切实做好维稳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本人经常深入到各村组、企业厂矿进行走访,掌握第一手信息,并有针对性的在矛盾多发村物色了几个'耳目',及时掌握动态。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详细建立台帐,并及时向县政法委及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信息报送一般紧急情况采用电话直报,重大问题专题报告,一般问题例会报告。全年向上报送维稳重大信息20余条”。
而江西宜春市的塔下乡《维护稳定信息联络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甚至制订了详细的评分标准。这个考核办法规定:“考评对象”为全乡11个村(居)委会维稳信息联络员;考核内容是“政治纪律、信息报送、信息管理、督查工作、组织网络建设五个方面”。
其评分标准密密麻麻,其中在“信息报送”中规定,这一项总得分30分,要求是“强化信息责任,及时上报维稳信息,确保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1、各信息联络员报送信息的数量不少于20条,每少一条扣1分;
2、为完成任务而报送虚假信息者,经核实后,每出现一条扣10分;
3、报送信息不准确、不全面者,经核实后,每出现一条扣5分;
4、报送信息书面材料应字体工整、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对不规范者每次扣1分;
5、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疫情等紧要信息必须在事后30分钟内上报,凡迟(漏)报每条扣5分,瞒报每条扣10分,因迟报、瞒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责任。
其中在“发展信息耳目”这一条中要求:“每位信息督查员至少发展信息耳目5名以上,由市维稳办审批”。
《考核办法》在第六条“附加分”这一节中还规定:“发现并及时上报跨县(市)、乡镇场(街办)、村重大隐患和事故(件)信息,(跨乡镇场、街办、村须在所驻信息联络员未报之前),每次加1分”。
“在矛盾多发村物色了几个'耳目'”、“每位信息督查员至少发展信息耳目5名以上”……这些白纸黑字足以证明,官方的“维稳办”通过这种方式,织成了960万平方公里的“线民网”,用所谓“维护稳定”的“大义”,将特殊使命赋予“线民”,在所有公民的身边都布下了这样的“耳目”。这是一个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监视网,全天候地监控身边一切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要做到对各类矛盾纠纷及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在你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你发的一句牢骚,或者一个“不正常”的眼神,一个对政府某些政策有所不满的举动……都可能被列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被这些“维稳信息员”汇报上去,递到某一级“维稳办”的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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